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四、从那太阳发出热和光,从它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爱,从它发出的光本质上是智慧
ISB6.众所周知,在圣言,因而在传道者的共同语中,神性之爱用火来表达;如天上的火充满人心,点燃敬拜神的神圣渴望。原因在于,火对应于爱,因而表示爱。正因如此,耶和华神在摩西面前显现为荆棘中的火,同样于西乃山上在以色列人面前显为火;经上吩咐祭坛上要常常有火,会幕中灯台上的灯每晚都要点着。这是因为火表示爱。
这火含有从它发出的热,这一点从爱的效果很清楚地看出来:一个人会随着他的爱上升为激情或烈怒而被点燃、发热、燃烧。血液之热,或人和总体上的动物的生命之热,唯独从构成其生命的爱发出。地狱之火无非是与天堂之爱对立的爱。正因如此,如前所述,神性之爱在天使的世界向天使显为太阳,这太阳就像我们的太阳那样火热;并且天使照着他们对通过这太阳来自耶和华神的爱的接受而享有热。
由此可知,那里的光本质上是智慧;因为爱与智慧像存在与显现那样不可分割;事实上,爱通过并照着智慧存在。这就像我们的世界:春天,热与光结合,使万物发芽生长,最终结果。此外,众所周知,属灵之热是爱,属灵之光是智慧,因为一个人会随着他热爱而变得温暖,他的理解力则随着他变得智慧而处在光中。
我常常看见属灵之光。它在明亮和辉煌上远远超过属世之光,因为它如同明亮和辉煌本身,看上去就像明亮耀眼的雪,又像主变像时所穿的衣裳(马可福音9:3; 路加福音9:29)。由于光是智慧,所以主自称为照亮一切世人的光(约翰福音1:9);在别处说:祂是光本身(约翰福音3:19; 8:12; 12:35, 36, 46)。也就是说,祂是神性真理本身,也就是圣言,因而是智慧本身。
有人以为属世之光,也就是理性之光,是从我们世界的光发出的,但其实是从灵界太阳的光发出的;因为心智的视觉流入肉眼的视觉,因而灵界的光流入自然界的光,而不是反过来。如果相反的情形发生,就会有物质流注,而不是属灵流注。
ISB1.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或一方进入另一方,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,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,它们都是假设。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,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,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。
第一种,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,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,因为表面上看,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;同样,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,并在那里产生观念;嗅觉、味觉和触觉也一样。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,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,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,并进入灵魂,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。
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,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,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。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,因而更纯粹,是在先和内在的;但身体是物质的,因而更粗糙,是在后和外在的;按照秩序,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,在先的流入在后的,内在流入外在,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,而不是反过来。因此,按照秩序,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,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;同样,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。
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,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;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、同时随着身体行动。然而,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,然后是同步的,连续运作是流注,同步运作是和谐;例如,当心智先思考,然后说话时,或当它先意愿,然后行动时;因此,确立同步之物,却排除连续之物,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。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,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,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,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,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。
406.(9)经过这三次结合,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。没有理解力的爱,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,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,也不能行动;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,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。事实上,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。此外,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。因此,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,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,是瞎眼的,那么可推知,没有理解力之光,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,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,其它感觉也是如此。其它感觉也是如此,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,如前所示,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。
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。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,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因此,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,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,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,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。此外,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。所以,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;良善属于爱,真理属于理解力。由此可见,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(参看404节),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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